4月13日至14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委主任委员李清禾,四川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金沙分党组书记、常务副院长王学定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利州区开展《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采取暗访与明察相结合、大队伍与小分队相结合、听取汇报与个别谈话相结合、问卷调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走访与座谈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就2016年《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时发现的主要问题以及2016年全省验收考核、第三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个性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还就2017年利州区脱贫攻坚计划任务安排情况,尤其是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安全保障、义务教育保障、基本医疗保障、贫困群众就业增收、扶贫资金使用监管等情况开展了检查。
期间,广元市召开贯彻实施《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情况汇报会,检查组在认真听取市人民政府及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情况汇报后,给予了高度肯定。
检查组认为,广元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贯彻落实《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高度重视、认识到位、行动迅速、工作扎实、成效明显,对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思路明确、组织有序、措施得力,在产业扶贫、制度扶贫、文化扶贫、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认真细致的工作和积极有益的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尤其是在贯彻实施《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和脱贫攻坚实践中,开创了很多有效做法和新鲜经验,得到了中央和省委领导肯定,有的在全省进行了宣传推广,全市扶贫脱贫工作在广度、深度和精度上都达到了新的水平。检查组指出,要进一步充分认识打赢全省脱贫攻坚战的艰巨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脱贫攻坚“年年都要打攻坚战、都要啃硬骨头”的思想准备,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强化领导责任、资金投入、部门协作,集中力量攻坚克难。要进一步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依法推进脱贫攻坚,进一步用心用力用情做好扶贫开发各项工作。
广元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浩陪,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任守铭等陪同检查。
检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