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预算管理办法
文章来源:金沙 发表时间:2013-08-15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预算仅指分院预算及分院部门细化预算,基建项目经费预算管理执行《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预算管理责任
一、院长办公会负责部门预算的审批,对分院内部年度细化预算、重要项目预算以及追加调整预算的合理性进行审批。
二、成立由分院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预算管理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拟订预算目标和预算政策,审议年度预算草案,协调解决预算管理中的问题,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监督。
三、财务部门牵头组织预算管理工作,具体负责预算汇总编报、综合平衡,落实预算执行监督、控制、分析等日常管理工作。
四、各部门负责业务范围内的预算编制,落实预算执行计划,协助做好预算管理相关工作。
第三条 预算编制流程控制
一、预算管理委员会根据分院发展战略和工作计划,综合考虑宏观政策变动、对外竞争能力、内部环境变化等因素,统筹规划经济资源配置,制定预算编制政策,明确预算编制具体内容与要求。
二、预算执行部门根据预算编制要求,结合部门工作目标与计划,编制预算和执行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核后送交财务部门。
三、财务部门通过与执行部门进行沟通,复核上报预算,汇总编制分院财务预算草案,提交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
四、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财务预算草案,提出预算调整意见。
五、财务部门与有关预算执行部门根据预算管理委员会的调整意见,修订、调整预算。
六、预算管理委员会对已修订调整的预算再次进行审核,确定年度预算方案。
七、分院各部门预算报院长办公会审批后执行。分院预算经金沙8888js官方批准后执行。
第四条 所有收支必须全部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统一核算和管理。分院历年结余资金应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纳入年度预算安排使用。
第五条 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与反馈报告机制,定期分析预算执行差异,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六条 收入预算执行控制
一、收入计划控制。制定收入计划,进行收入责任分解,对收入时间与进度进行安排。
二、收入合同控制。除财政稳定支持事业经费拨款收入外,其他收入一般需要签订合同,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
三、收费许可控制。行政事业性收入(如:教育基地学费、住宿费)必须按国家规定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严格按照批准的收费范围和标准收费。
四、应收款管理与催收。财务部门按往来单位设置应收款台账,及时下达收款通知,定期进行对账;其他部门负责对往来单位进行信用管理,并负责款项催收。分院建立并落实清收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已核销的坏账收入应当进行备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存。
五、收入审核与确认。财务部门要将实际收款与收入合同与发票核对,发现不一致的要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收入流失。收到的款项应及时确认收入。
六、各项收入应当由财务部门统一收取,其他部门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办理收款业务,严禁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
第七条 支出预算执行控制
一、按照业务性质和支出金额划分支出控制责任,明确审批权限和支出业务流程,经办、证明、验收、审批等相关人员应对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重要业务支出应当由分院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应该签订合同,并由二个或二个以上人员共同经办。加强会议费、劳务费、差旅费、设备采购、材料采购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等关键支出业务控制。
三、已经列入年度预算的会议及购置事项,在具体执行时应该提交执行预算,进一步明确细化预算项目,按照决策权限进行审批后执行。
四、劳务费发放应符合劳务费发放标准和劳务费预算。劳务费应由人事薪酬管理部门进行专业审核,业务真实性由经办部门和相关人员负责。
五、加强对“三公”经费的控制,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开支标准。建立招待费和出国费登记备案制度,完善控制措施。
第八条 预算下达后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按照以下程序调整。
一、预算执行部门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及其存在的问题,提出预算调整申请。
二、财务部门根据分院资金状况,提出对预算调整申请初步审核意见。
三、预算管理委员会根据预算调整事项的轻重缓急,结合分院发展战略和经济状况,对预算调整申请和财务初审意见进行审核,提出预算调整方案。
四、预算调整方案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后报院主管部门审批,不用上报的直接执行。
第九条 建立健全预算管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预算考核监督办法。预算管理委员会要定期组织预算执行考评,并根据考核结果,落实奖惩措施。